用户想了解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果全部款项已经归还,是否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减轻处罚。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即使全部款项已经归还,只要符合上述构成要件,仍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虽然全部款项已经归还,但这并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也是量刑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愿意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最终的决定权仍在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7条:“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归还款项,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判决。但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件中,即使全部款项已经归还,仍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归还款项、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由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