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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合同诈骗标准?

用户:176****5592 卡若区 2024-11-27 07:05 合同纠纷 浏览量:360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深圳地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认定标准。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1. 定义与行为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在深圳地区适用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即行为人必须存在利用合同形式进行诈骗的行为。

  2. 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地域管辖:深圳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对发生在其区域内的合同诈骗案件具有管辖权,具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 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通过合同的形式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的财物所有权。

  5. 具体表现形式:合同诈骗可能表现为伪造虚假合同、虚构标的物或履约能力、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总结:深圳地区的合同诈骗罪认定标准与全国保持一致,重点在于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主观故意、欺诈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同时结合诈骗金额大小和其他情节来综合判断罪行的严重程度。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司法机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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