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未遂的认定主要涉及行为人是否已着手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中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上述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刑法第23条:对于犯罪未遂,规定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意味着,即使合同诈骗未能成功,只要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诈骗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6]16号):对合同诈骗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规定,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上等,这些标准也适用于合同诈骗未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进一步细化了诈骗犯罪的认定标准,包括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进行了规定,以及对诈骗手段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的考虑,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合同诈骗未遂的案件。
刑法第24条:对于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宽容态度,旨在鼓励犯罪分子放弃犯罪,减少社会危害。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未遂的认定需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犯罪未遂、合同诈骗的具体规定,重点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以及未能得逞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在实践中,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总结而言,合同诈骗未遂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且该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旨在维护合同交易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