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杨某某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与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将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举证责任、追诉时效以及受害者救济途径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关于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在合同诈骗案中,通常由检察机关负责收集证据,证明杨某某确实存在上述行为且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三、根据《刑法》第87条,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期限为: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四、对于受害方而言,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同时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五、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针对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其是否符合构成要件,一旦定罪,将面临相应刑罚及民事赔偿责任。如遇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