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这里的“非法占有”指的是行为人意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或者转移给第三人占有。
客观方面: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进一步指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数额较大:只有当骗取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时,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个人进行合同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因果关系: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被害人遭受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被害人基于对行为人提供信息的信任而作出错误判断并因此遭受财产损失。
社会危害性:行为本身及其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了本罪的刑罚范围,对于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后果。认定此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行为性质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