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旨在了解董敏是否涉及合同诈骗行为,期望获得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具体方面对该法律问题的深度解析,同时要求提供相关中国法律依据原文,且篇幅不少于500字。
一、合同诈骗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上实施了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3)该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4)造成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
二、董敏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判断董敏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需考察其在签订、履行合同时的心理状态及其对合同款项的实际处置情况。如其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无履行能力或无意履行,事后将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逃匿等非合同约定用途,可初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董敏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
需查明董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如伪造资质、编造虚假项目等)、隐瞒真相(如隐瞒巨额债务、隐瞒重要交易条件等)等欺骗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因欺诈行为而处分财产
需证明对方当事人是在受到董敏欺诈行为的影响下,做出了与其真实意愿不符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支付合同价款、交付货物等。
五、实际财产损失及数额认定
需核算董敏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判定董敏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围绕其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欺诈行为、对方当事人受骗后的财产处分、实际财产损失及其数额等五个关键要素展开深入调查和证据收集。若各项证据均能证明上述构成要件成立,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则董敏涉嫌合同诈骗。反之,如存在合理抗辩理由或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支持犯罪指控,则不能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