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徐骥是否涉及合同诈骗行为,以及如何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判定。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定性分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我们需要了解徐骥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上述行为。
行为要件:确认徐骥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如伪造资质、夸大履约能力等)、隐瞒真相(如隐瞒债务状况、合同标的瑕疵等)或根本无履行合同意图的情况,这是认定其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的关键。
主观要件:考察徐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签订合同时明知自己无法履行或无意履行合同义务,却故意诱骗对方给付财物。
损害结果:分析徐骥的行为是否导致了对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且数额较大,满足《刑法》对合同诈骗罪量刑起点的要求。
证据链完整性:在法律实践中,认定徐骥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还需依赖于完整、充分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交易记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结论:综上所述,判断徐骥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审查他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损害结果及其相关证据,严格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判。如果以上各项要素均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反之,则不构成。但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案情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