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在合同诈骗罪中,是否必须要求合同本身是真实的,以及这一要求在法律上的具体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可见,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合同本身的真伪。即使合同内容虚假或存在瑕疵,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即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但对理解法律精神仍有参考价值),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协议及其他形式的约定。即便合同文本是真实的,但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则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反之,即使合同文本为伪造,但若行为人并未实施欺诈行为,则不能仅凭此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合同的真实性和诈骗罪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及客观上的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合同诈骗罪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即使合同文本真实,但如果行为人通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则依然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罪,法院将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及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也对合同诈骗罪的具体量刑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诈骗金额、次数、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未明确提及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真实性的要求,但在具体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合同真实性、行为人主观意图、客观行为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例如,在“张某合同诈骗案”中,尽管合同文本真实,但由于被告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对方信任并获取财物,最终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并不严格要求合同本身必须真实,而是侧重考察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即便合同文本真实,只要行为人具备上述特征,同样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