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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怎么定合同诈骗?

用户:192****8714 永登县 2024-11-27 05:00 合同纠纷 浏览量:2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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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如何在法律上认定合同诈骗,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诈骗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合同诈骗不仅涉及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包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二、构成要件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时,就已经预见到自己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而交付财物。
  3. 主体方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5. 数额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四、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常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资金去向等因素。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在收到对方财物后立即转移、隐匿,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五、防范措施

  1. 审慎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在签订合同前,应通过多种途径核实对方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
  2. 保留相关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存与对方沟通的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支持。
  3. 及时报案:一旦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尽早挽回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主体资格、客体侵害及数额标准等多个方面,并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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