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合同诈骗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合同诈骗的表现及法律依据。
合同诈骗中,行为人可能通过虚构主体的方式进行诈骗。例如,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信任和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提供虚假的担保,如伪造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使对方误以为其具备履约能力。这种行为同样构成合同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三)项规定:“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行为人可能通过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更大金额的合同,最终达到诈骗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四)项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收到对方的预付款或定金后,故意逃匿,导致对方无法追回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五)项规定:“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行为人通过发布虚假广告,夸大产品效果或服务内容,诱使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六)项规定:“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主体、提供虚假担保、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收受预付款后逃匿以及利用虚假广告等。对于上述行为,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制,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