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关于“戴萍合同诈骗案”的具体案件编号。这一问题涉及案件信息公开、刑事诉讼程序、合同诈骗罪名认定、法律依据以及查询途径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从案件信息公开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这表明,对于已判决的刑事案件,尤其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其基本信息如案号、案由等,原则上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畴。但实践中,由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维护司法公正等原因,部分信息可能不会完全公开。
其次,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每个案件都会被赋予一个唯一的案号,这是案件在司法系统中的身份标识,用于区分不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虽然这里提到的是民事诉讼,但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规定,确保案件信息准确无误地记录和管理。
第三,关于合同诈骗罪名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条款明确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是判断此类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
第四,法律依据方面,除了上述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也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进行了具体量化,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最后,查询途径上,公众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人民法院报等官方渠道获取已公开的裁判文书,包括案件编号等信息。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资料,建议联系案件审理法院或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了解特定案件的案号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刑事诉讼流程、相关法律规定及正规查询渠道综合考虑。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