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昌邑市经济犯罪侦查机关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程序,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他们会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首先,合同诈骗罪是中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其次,公安机关对合同诈骗的立案通常基于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是否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遭受损失;4)涉及的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一般而言,数额较大(在不同省份,数额较大的标准会有所不同);5)是否有实际的受害者或潜在的受害者。
再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或者发现的犯罪行为,应当立案侦查。在接到报案、控告或者发现犯罪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立案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最后,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等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昌邑市经侦部门在接到合同诈骗的报案后,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审查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行为人主观意图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满足这些条件,他们将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对嫌疑人展开调查,并可能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