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目的在于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目的明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这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核心要件之一。
行为方式多样性:该条款进一步列举了五种具体的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等。这些行为方式体现了合同诈骗罪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数额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这一数额标准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
损害后果严重性:合同诈骗不仅直接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社会经济稳定。因此,《刑法》对合同诈骗罪设定了较为严厉的刑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预防与打击并重:除了事后惩治外,加强事前预防也是打击合同诈骗的重要手段。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高警惕,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避免落入诈骗陷阱。同时,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合同诈骗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方式多样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