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涉及合同诈骗案件的庭审中,被告人是否需要佩戴脚镣。
答案详解:
法庭礼仪与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被告人出庭时必须佩戴脚镣,而是根据其人身危险性、是否存在脱逃风险等因素由司法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3条规定,对被告人采取戒具,应基于确保庭审活动正常进行和保障安全的必要,适度并区别对待。
罪名性质:合同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一般情况下,此类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在庭审阶段若无明显社会危害性和逃跑风险,通常不会强制佩戴脚镣。
量刑阶段:被告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也是影响是否佩戴脚镣的重要因素。在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
个人行为表现: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行为表现、悔罪态度及配合调查的程度等,也将作为是否佩戴脚镣的考量因素之一。
人权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体现的人权保障精神,除非必要,不应过度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包括不必要的械具使用。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出庭是否需要佩戴脚镣,并无统一规定,需视具体案情和被告人的实际状况而定。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基本原则。在最新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暴力犯罪且无重大潜在风险的被告人,一般不采用佩戴脚镣的方式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