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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销售人员合同诈骗?

用户:154****8902 宿豫区 2024-11-27 03:15 合同纠纷 浏览量:1676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提出的问题想要知道的答案是:在售楼部工作的销售人员是否可能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相等手段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以及这种行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分析用户的法律问题:

  1. 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销售人员通过虚假宣传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购房者产生错误认识而与之签订购房合同,且该行为导致购房者遭受了经济损失,则可以认定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售楼部销售人员的行为被证实为合同诈骗,将面临刑事处罚。

  3. 证据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2条的规定,“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应当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对于定罪量刑的事实和情节,应当全面审查,综合判断。”因此,对销售人员的指控必须基于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材料、银行流水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其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及具体实施的诈骗行为。

  4. 追责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六十六条至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若售楼部所属公司存在纵容、默许销售人员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情况,公司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受害方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购房者作为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售楼部销售人员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相等手段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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