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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逾期算合同诈骗吗?

用户:144****7864 绥德县 2024-11-27 03:07 合同纠纷 浏览量:3569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想要了解的是,校园贷逾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从法律角度看,单纯的校园贷逾期并不直接等同于合同诈骗,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案情来判断。

  1. 定义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而校园贷逾期更多地表现为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行为,如果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的情况,则不构成合同诈骗。

  2. 主观意图: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就已经计划好不会归还,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反之,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还款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3. 行为性质:合同诈骗通常伴随着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等欺骗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6号)指出,对于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故意误导出借人的行为,否则一般情况下逾期还款不应被认定为诈骗。

  4. 法律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长期拖欠债务也可能面临民事诉讼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 解决途径: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司法救济。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为大学生提供了额外的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单纯因为校园贷逾期并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欺诈行为。面对此类争议,应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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