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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利用假授权书?

用户:183****5176 罗庄区 2024-11-27 03:06 合同纠纷 浏览量:3369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问题概述:用户想了解在合同诈骗中,行为人如何利用假授权书进行诈骗活动,以及这种行为涉及哪些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法、民法等方面的规定。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使用伪造的授权书,即属于虚构具有代理权的事实,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触犯此罪名。

  2.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以虚假的授权书与他人订立合同,其代理行为无效,由此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 证据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伪造的授权书不具备证据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有效性的依据,同时,行为人可能因伪造证据受到法律制裁。

  5. 信用惩戒:我国已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于此类欺诈行为,法院可能会将相关责任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影响其在市场交易、银行贷款等多方面的活动。

总结:使用假授权书进行合同诈骗,不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临严厉刑罚,同时也将在民事上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履约,切勿伪造文书进行欺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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