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合同诈骗罪在中国刑法中的量刑起点规定以及相关考量因素。
1、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名的量刑起点需参照具体的犯罪金额和情节。
2、量刑起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3、犯罪情节:除了犯罪数额外,量刑还会考虑犯罪手段、造成的损失、悔罪态度、赔偿情况等情节。例如,《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4、累犯与惯犯:对于有前科或者系累犯、惯犯的合同诈骗罪嫌疑人,刑法第七十四条、八十一、八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
5、单位犯罪:如果合同诈骗行为是单位所为,依照《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量刑起点主要取决于诈骗数额大小,并结合其他如犯罪情节、前科记录等因素综合判断。同时,若涉及单位犯罪,还需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法对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