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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铁扭脚算不算工伤事故?

用户:179****5808 云浮市 2024-12-25 22:54 工伤赔偿 浏览量: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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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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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希望了解在乘坐地铁时扭伤脚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以下将从工伤认定的标准、上下班途中受伤的特殊规定、具体案例分析、法律依据及建议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1. 工伤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判断地铁扭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2.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特殊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例如因地铁故障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伤害。

  3. 具体案例分析:假设某职工在下班乘坐地铁回家途中,因地铁车厢内地面湿滑不慎摔倒扭伤脚,且经调查确认地铁公司未及时清理地面导致地面湿滑,职工在此过程中不负主要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职工的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

  4.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5. 建议: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乘坐地铁时受伤,首先应立即向地铁工作人员报告并保留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其次,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最后,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予配合,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综上所述,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乘坐地铁时因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扭伤脚,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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