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发现所购期房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首先应当核实相关事实,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需要综合运用合同法、物权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认购房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则该合同无效。因此,若开发商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而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则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行使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证明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购房合同。
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额外赔偿。
优先受偿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十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外,对于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可能享有相对于一般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协商解决与诉讼途径:建议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供了相应的程序保障。
综上所述,当遇到所购房屋被抵押的情况时,购房者需尽快收集证据材料,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条款内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