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关心的是在有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如果房屋被要求拆迁,该如何处理以及您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当您的房屋在抵押贷款之后被要求拆迁,那么抵押权将优先于其他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因此,您的房屋拆迁时,抵押权人即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因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银行作为贷款的提供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或担保。 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您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此,您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在获得拆迁补偿后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优先获得补偿,而您作为房屋所有者,也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建议您在拆迁过程中积极与银行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