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了解在贵阳市进行房屋抵押过户的相关办理地点。该问题涉及到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房屋抵押过户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通常是在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其次,具体到贵阳市,按照《贵州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过户手续应在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第三,办理房屋抵押过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贷款合同等,均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考虑到最新政策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2020〕48号)强调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原则,即涉及房产交易及抵押的相关业务,包括过户在内的多个环节可在同一窗口一站式完成。
第五,还需关注的是,由于地方性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可能还需参照贵阳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在贵阳市进行房屋抵押过户的办理,应当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和登记,同时须遵守《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贵阳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地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