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了解在购买期房时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以及相关的抵押流程。从法律视角来看,这涉及到购房者的权益保障、银行信贷规则、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物权法中关于预购商品房抵押的规定。
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可以向银行申请期房按揭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应当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阶段性担保。”
其次,期房抵押主要依靠预告登记制度进行法律保护。《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在期房贷款中,购房者与银行达成抵押合意后,应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第三,在银行审批通过并发放贷款后,开发商会将该笔款项用于项目建设。期间,银行享有对该期房的优先受偿权。
第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订立书面预售合同。预售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初始登记后,购房者才能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按照《担保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此阶段,购房者作为抵押人将取得的房产所有权证书交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
综上所述,在购买期房并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先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并申请预告登记,银行则基于此发放按揭贷款,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协助购房者完成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如此一来,银行、购房者及开发商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