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后,若银行起诉而借款人缺席判决,可能会失去抗辩机会,面临房产被拍卖的风险,但可通过积极应诉、协商还款计划等方式争取保住房产的机会,具体可从申请再审、与银行协商、申请个人债务重组、寻求法律援助及房屋租赁转换等五个方面入手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即便法院已经作出缺席判决,借款人仍可依法申请再审,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据此,借款人可以此为依据与银行协商调整贷款利率,减轻还款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自然人虽不适用该法,但可参照其精神,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重组,以期获得债务延期或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借款人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取专业律师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借款人可考虑将房屋出租,用租金收入偿还贷款,避免房产被拍卖。
总之,面对房贷断供及缺席判决,借款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积极应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尽快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房产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