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当个人无法继续支付房贷时,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住房产。用户想要了解的策略主要包括:1) 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银行有义务对贷款人进行风险提示和充分的信息披露,若借款人遇到困难,可以主动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2) 利用法律援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经济困难的个人可申请司法援助;3) 申请债务重组或和个人破产:参照《企业破产法》,尽管这主要针对企业,但个人亦可参考;4) 出租或出售其他财产:《物权法》保障了公民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可出租或出售其他财产以筹集资金;5) 理解“执行不能”规则: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法院可能会裁定“执行不能”,银行无权强制执行。
详细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消费者充分揭示贷款风险,确保公平交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因经济困难需要司法援助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此外,《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指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中规定了“执行不能”的情况,即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总结来说,面对房贷断供,个人可以通过与银行沟通调整还款方案,寻求法律援助,甚至可能的话,进行个人财务重组,同时考虑变卖或抵押其他资产来筹集资金。在所有努力都无法解决困境时,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争取“执行不能”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