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面临建设银行因房贷断供长达十几年而被起诉的情况,用户希望了解如何制定有效的保房策略,避免房屋被强制执行。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债务清偿与和解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有权进行和解。用户应积极与建行协商,尝试重新制定还款计划或一次性偿还部分欠款达成和解,防止房产被拍卖。
利用执行异议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对执行标的(即房产)有合法权利,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例如证明房贷断供期间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减免事由。
主张生活必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用户如能证明该房产为其唯一居住用房,可能得到法院的特殊考虑。
寻求第三人代偿:若能找到愿意代为偿还贷款的第三人,如亲属或投资者,可通过转让债权债务关系来解除房产抵押,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申请破产重整或个人破产保护: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全面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但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如深圳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保护,有可能重组债务并保留必要生活资产。
总结:面对长期房贷断供导致的诉讼,用户首先应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其次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强调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考量主张生活必需住房、寻找第三方代偿等途径;并在适当情况下关注并利用地方性个人破产法规政策,全方位构建保房策略,力争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然而,具体措施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灵活运用,必要时应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