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贷人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遭遇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房贷断供时,其首要关注的是如何避免房屋被银行强制执行拍卖,同时寻求恢复偿债能力并减轻法律责任的途径。针对这一问题,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关键法律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主动协商与银行达成和解:根据《合同法》第61、62条,主贷人有权与贷款银行就贷款合同进行友好协商,调整还款计划或申请延期还款,以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此外,《商业银行法》第39条也规定了商业银行应遵循公平原则处理此类贷款纠纷。
利用保险机制:如果在购房时购买了个人住房贷款保证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在出现断供风险时,保险公司可能按照约定对剩余贷款进行赔付,暂时缓解房贷压力(例如,《保险法》第98条关于财产保险的规定)。
寻求债务重组或个人破产保护: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并未全面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但部分地区如深圳已开始试点,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以求减轻债务负担。
转让房产以清偿债务:根据《物权法》第191条及《担保法》相关规定,经银行同意,主贷人可以尝试出售房产以偿还贷款,但所得款项需优先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
法律援助与诉讼程序应对:若面临银行提起的追偿诉讼,主贷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争取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通过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减免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主贷人面临房贷断供问题时,可通过主动与银行沟通调整还款方案、利用贷款保险机制、寻求债务重组、转让房产以及借助法律援助等方式,力求化解危机,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同时,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推进,未来主贷人在面对类似困境时将拥有更多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