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后若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则一般情况下不会再开庭审理,但前提是该和解协议需得到法院的认可;为保住房产,可采取积极还款、申请延期、变卖资产还款、寻求担保或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条件等策略。
- 积极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因此,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是最直接有效的保房方式。
- 申请延期: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其资信状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以减轻当前还款压力。
- 变卖资产还款:当面临暂时性资金困难时,可通过变卖非必需品或投资性资产筹集资金偿还贷款。
- 寻求担保: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至第十条相关规定,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足额有效担保来增强自身偿债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理解和支持。
- 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条件:参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审慎经营规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在特殊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调整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缓解还款压力。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问题,应首先尝试通过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自身财务状况。如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和解协议,通常无需再经司法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