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出现房贷断供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法律途径寻求帮助等方式来保护房产不被拍卖;同时还可以考虑申请贷款延期或重组等措施。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面对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共同债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只有一方名字出现在贷款合同上,但若该笔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则另一方也有偿还义务。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因为房贷断供导致离婚,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也需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比例。
贷款展期与重组:遇到暂时性财务困难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向银行提出合理请求,争取到更灵活的还款安排。
房屋出售:当所有努力都无法解决问题时,《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将房产出售,用所得款项清偿剩余贷款及利息。
法律援助:对于确实无力偿还且面临诉讼风险的家庭来说,《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符合条件者可以获得免费法律服务的权利。“公民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危机,夫妻双方首先应该积极沟通寻找解决方案,并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保护自身利益;其次,在必要时刻不要忘记求助于专业律师获得更全面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