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住房贷款断供的情况,首先应当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申请延期还款、调整还款计划等;其次,在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贷款合同时,可以考虑通过出售房产等方式偿还债务。从法律角度来看,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主动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出现暂时性经济困难时,应及时与贷款机构联系,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支付或重新安排还款计划。
利用政策支持: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169号),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应给予适当倾斜,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贷款期限、减免利息等措施。个人可据此向银行提出相应诉求。
依法变更合同条款: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协议”。若双方同意,则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原有贷款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比如调整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
合理处置资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抵押人未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如果实在无力偿还贷款,可以考虑将房产挂牌出售,用所得款项偿还欠款,避免因长期拖欠而产生更多滞纳金及罚息。
申请破产保护:虽然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但部分地区已开始探索实施。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符合条件的债务人提供了清算、重整两种方式来解决债务危机。在特定条件下,这或许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总之,在面临房贷断供困境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与途径,寻找最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采取任何违法手段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