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贷断供时,居住权的处理主要取决于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而保房策略则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协商延期还款、申请法律援助等。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针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意味着房贷合同中关于违约后房产处置的规定是首要依据。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则银行有权要求提前还清全部欠款或通过司法途径拍卖房产以弥补损失。
居住权保护:《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若贷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设定了相应的居住权条款,在特定条件下即使房屋被拍卖也可能保留一定期限内的居住权。
银行权利限制: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2条,“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和利率管理规定”。这表明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也必须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
救济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因此,对于确实无力偿还者,可通过申请个人破产等方式寻求解决办法。
政府支持政策:近年来,为缓解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家庭收入下降而难以按时还贷的情况,多地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暂缓还本付息等优惠措施。例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就明确提出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风险,一方面需仔细审查原有贷款协议内容,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寻找合法合理的应对方案。同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利用好现有资源争取最大程度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