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面临的情况是因资金紧张而无法继续偿还建设银行的房贷超过两个月,想了解如何保住自己的房产。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
协商延期还款:首先,借款人可以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或调整还款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为借款人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性,即通过协商来调整还款安排,从而避免房产被拍卖的风险。
抵押物评估与价值保障: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贷款,可考虑对抵押房产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市场价值高于剩余贷款额度。这样即使被迫出售房产,也能保证借款人获得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债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此条款强调了在处理抵押财产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义务,确保借款人权益不受侵害。
寻求法律援助:当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无果时,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代表自己与银行谈判,争取更优惠的条件或延期还款协议。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双方重新协商贷款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降低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款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个人信用修复: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当前困境及未来还款计划,争取银行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个人财务状况,如增加收入来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逐步恢复个人信用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借款人可通过合法渠道纠正不良信用记录。
求助政府相关部门:如借款人确实遇到经济困难,可向地方政府部门寻求帮助,比如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社会援助项目,减轻还款压力。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可能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或政策倾斜,帮助借款人度过难关。
综上所述,面对建行房贷断供的情况,借款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