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减少而担心无法按时偿还房贷,面临断供风险时,可采取哪些措施避免失去房产?从法律角度看,首先,借款人应积极与贷款银行沟通,申请延期还款或调整贷款合同条款;其次,可通过政府提供的救助政策减轻还贷压力,避免出现断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因此,在贷款合同签订时,银行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及抵押物价值等进行严格审查。鉴于疫情特殊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关于改进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银发〔2023〕73号),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借款人住房套数,不得简单将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这为因疫情导致经济困难的借款人提供了更多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借款人应及时与银行协商,争取延期还款或其他灵活安排;同时密切关注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缓解资金压力。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制定全面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