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厦门是否存在“弃房断供”相关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涉及的五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和相应的最新、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银行贷款合同履行:“弃房断供”首先违反了与银行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购房者停止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据第一百零七条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甚至依据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追偿全部本金及利息。
抵押权执行:当购房者断供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行使抵押权,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信用记录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个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报告,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导致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再获得贷款等金融服务。
法律责任承担:连续且故意不偿还贷款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或“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购房者需承担刑事责任。
房屋产权变更:若房产因断供被依法拍卖,原业主失去房屋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屋所有权随登记变更而转移。
总结:厦门目前并未专门出台针对“弃房断供”的地方性政策,但购房者弃房断供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均须遵循上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合同违约责任、抵押权执行、信用记录、刑事责任以及房屋产权变更等多个法律领域。购房者应审慎对待购房贷款合同的履行,避免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