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全国弃房断供数量”,实际上是在询问中国全境内业主因无法偿还房贷而放弃房产,停止供款的情况的数量。这个问题涉及到金融信贷、物权法、合同法以及房地产市场等多个法律领域。
首先,从金融信贷法律角度看,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断供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违约,可能面临诉讼追偿,甚至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对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从物权法的角度,房屋作为抵押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建筑物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断供,银行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可能导致房产被拍卖以补偿贷款损失。
再者,从房地产法规来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断供可能导致房产被收回,购房者失去房屋所有权。
此外,刑法角度,严重恶意断供可能涉及“合同诈骗”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的规定。虽然这通常不常见,但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却故意不还,可能会引发刑事责任。
最后,从民事诉讼法角度看,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银行需证明借款及抵押合同的存在,以及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的事实。
总结来说,弃房断供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可能使借款人面临经济和法律双重压力,包括财产损失、信用记录受损,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因此,购房者应谨慎对待房贷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对购房者的金融知识教育,以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