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在上海购买房产后无法偿还贷款,是否可以合法选择“弃房断供”?以及这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涉及的主要方面包括:
合同法:购房合同通常规定了贷款者有按期还款的义务,违约可能会构成合同违约。《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动产登记法:根据《物权法》第191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若断供,银行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拍卖房产。
民事诉讼法:如果协商无果,银行可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偿,如《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的执行程序。
个人信用记录:弃房断供会影响个人信用报告,严重时可能导致征信不良,影响未来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法律责任:如构成恶意逃避债务,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结,虽然理论上可以“弃房断供”,但法律上并不鼓励,且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和信用后果。因此,建议在遇到困难时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和债务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