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放弃房产并停止支付贷款时,首付款会受到何种影响或处理方式,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 首付款不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中可能包含有定金性质的部分,在发生违约行为时,该部分金额不予退还。因此,如果购房者选择弃房断供,则开发商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已缴纳的首付款。
-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等相关条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停止偿还按揭贷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银行追偿权: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或者违反其他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提前归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并可以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如果购房者停止偿还按揭贷款,则银行有权依法向其追讨欠款,并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置抵押物(即房屋)来弥补损失。
- 信用记录受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相关规定,逾期还款将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影响今后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一旦购房者停止偿还按揭贷款,其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影响。
- 诉讼风险:如若购房者拒绝偿还剩余贷款及相应利息,银行可能会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购房者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最终不仅需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还需承担诉讼费用等额外支出。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决定弃房断供之前应慎重考虑相关法律后果,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更大损失。建议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积极与开发商、银行协商解决办法,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