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核心问题是:在楼价下降的背景下,如果选择弃房断供(即停止偿还房屋贷款),将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及责任?
贷款合同违约:首先,弃房断供构成对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严重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人需承担继续还款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
房屋被拍卖:银行在借款人违约后,有权依据贷款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追偿差额:若房产拍卖所得不足以覆盖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因违约产生的费用,银行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差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
信用记录受损:断供行为会被银行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导致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严重受损,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可能的法律责任:极端情况下,若借款人恶意逃避债务,可能还会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如涉嫌“贷款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通常需要有欺诈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证据。
综上所述,面对楼价下降选择弃房断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房产被强制拍卖、追偿剩余债务、信用记录受损,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因此,在遇到还款困难时,与银行积极沟通寻求贷款重组或其他解决方案,才是更为明智和负责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