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想知道广西地区出现房屋断供并被银行或开发商收回的数量,这一现象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断供的法律责任、合同解除、抵押权实现、债务清偿以及购房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断供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中,购房者有按时还款的义务,若出现断供行为,则违反了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与抵押权实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和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在购房人连续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并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即可能对断供的房产进行处置。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抵押权人对其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断供弃房的情况下,银行会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赔偿。
购房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购房者在遭遇经济困难导致断供时,其合法权益仍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如在房产被拍卖后仍有剩余价值,购房者有权主张剩余部分。
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解决:针对断供弃房的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条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做了详细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要兼顾购房者的合理诉求,力求公平公正。
总结来说,广西地区的断供弃房数量需要具体统计数据支撑,而在法律层面,购房者断供后面临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赔偿、房产被处置等风险;同时,法律也对购房者的权益给予一定保护,确保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尽量减少其损失。因此,购房者在遇到经济困境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避免直接进入断供弃房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