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关于110人因故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贷款(即“弃房断供”)行为背后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此问题触及了合同法、物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需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一】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单方面决定不再偿还房贷,则构成了对贷款合同的违反,银行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提前还清剩余贷款本息,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及相关费用。
【二】个人信用记录影响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不良信息时,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未还款情况时,相关不良记录将被报送至征信系统中,对其未来申请信贷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三】房屋处置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若贷款未能按时归还,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该房产以抵偿债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在特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刑事责任风险 虽然单纯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还贷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如虚构事实骗取贷款后故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
【五】社会保障与救济途径 对于确实遇到重大困难无力偿还贷款的家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调整还款计划,通过展期、重组等方式帮助渡过难关;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经申请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弃房断供”不仅会导致严重的个人信用污点,还可能面临高昂的经济赔偿甚至是刑事处罚。面对困境时,建议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采取极端措施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