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深圳的房产拥有者在无力偿还房贷时,是否可以主动放弃房屋并停止还款(即“弃房断供”),以及这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一、合同法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若选择弃房断供,将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物权法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即使放弃房产,银行仍可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理房产来收回贷款。
三、信用体系角度: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逾期未还房贷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影响购房者的信用评级,对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产生负面影响。
四、民事诉讼角度:如银行追偿无果,可能会诉诸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可判决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债务人的财产。
五、刑事责任角度:若恶意逃避债务,数额较大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结:弃房断供并非简单地停止还款即可,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信用受损、面临诉讼甚至刑事责任。建议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调整还款计划或出售房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