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购房合同中如果买方选择停止支付贷款(断供),卖方是否可以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全款收房)的情况下的法律问题。
合同条款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买方断供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清余下房款,则卖方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要求买方履行该义务。因此,首先要查看购房合同的具体约定。
违约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停止支付贷款属于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此条款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解除合同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也取决于具体违约情况以及合同约定。
司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综上所述,是否能够“断供全款收房”需要基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