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在2018年是否存在“弃房断供”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如果购房者在2018年选择“弃房断供”,则可能构成对购房合同的根本违约,卖方或银行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贷款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购房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并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以清偿债务。
房产抵押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在购房者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拍卖房产以清偿债务。
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因此,如果购房者出现“弃房断供”的情况,其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影响,未来五年内难以获得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
刑事责任的考量: 虽然“弃房断供”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如果购房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则可能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2018年,“弃房断供”不仅会导致购房者面临合同解除、贷款清偿等民事责任,还可能对其个人信用造成长期负面影响,甚至在特定情况下涉及刑事责任。因此,购房者应慎重考虑,尽量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