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希望了解在肇庆地区,如果放弃房产并停止还贷(即“弃房断供”),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
【法律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若选择“弃房断供”,将构成对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的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利息、罚息以及违约金等。
信用记录影响: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信息主体有不良信息的,征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信息主体。”这意味着一旦购房者因“弃房断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影响,今后在贷款、就业等方面均可能受限。
抵押物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偿还贷款本息。
追偿权行使:即使银行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了房产但不足以覆盖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仍可向借款人继续追讨欠款直至全额清偿为止。
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自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内,银行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丧失胜诉权。
【总结】“弃房断供”不仅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和信用损失,还会面临持续不断的法律纠纷。建议购房者慎重考虑,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