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房”的断供是指购房者在购买了未能如期完工或无法交付使用的房产后,因各种原因选择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这一行为涉及购房合同、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房地产开发商责任、银行债权保护及消费者权益等多个方面的法律关系。
针对该问题,从法律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 购房合同与开发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9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若开发商未按期交房或交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则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依据购房合同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进一步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贷款合同与银行债权: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5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购房者停止还贷,银行也有权直接向开发商追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在遭遇烂尾楼时,同样享有相应的退房及索赔权利。
- 风险规避与预防措施:为了避免陷入烂尾房困境,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交房时间、质量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可考虑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等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 诉讼维权路径: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购房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情形下购房者胜诉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面对烂尾房问题,购房者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谨慎处理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避免造成个人信用记录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