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核心在于“弃房断供”在抚州市的具体法律规定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他想了解当房屋购买者选择放弃房产并停止支付按揭贷款时,涉及的法律后果、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相关法规依据。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弃房断供即为购房人违反了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通常是房贷),应承担违约金、欠款本金及利息等责任。
房产抵押权实现:参照《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对于购房人断供后,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司法途径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
涉及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购房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抵押权。购房人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面临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相关成本。
征信记录影响: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购房人的断供行为将被录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其未来的信贷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共有权和连带责任:如果购房人为夫妻共同购房,即使一方决定弃房断供,另一方也可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综上所述,“弃房断供”行为在抚州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将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违约责任、丧失房产所有权、进入不良征信记录及可能牵涉到配偶的连带责任等。因此,购房人在考虑弃房断供前务必谨慎对待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