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供弃房的人指的是那些因无力偿还房贷而停止支付贷款,并放弃房产所有权的个人。这类行为将面临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后果。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一旦购房者停止偿还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抵押权实现: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在购房者无法按时还贷的情况下,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即房屋),并从中优先获得清偿。
信用记录影响:虽然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提及具体条款,但实践中,个人征信系统会记录下不良贷款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表明,即使最终解决了债务问题,短期内个人信用状况仍可能受到影响。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如果能够证明借款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获取贷款,则可能构成犯罪。此外,《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赋予了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社会保障措施:考虑到部分家庭确实遭遇重大变故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买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或者免除违约责任。”不过,这一规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且通常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支持。
总之,面对断供弃房的情况,除了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个人信用损害。建议在遇到困难时尽早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