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在面临经济困难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施“断供保房”策略,即在无法继续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下,能否在不失去房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暂停或调整还款计划。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履行与变更:根据《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房贷合同中,如果借款人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可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达成延期还款、降低利率或分期偿还等变更协议。
不可抗力条款适用:根据《民法典》第590条,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若经济困难系由突发事件引起,可能适用此条款减轻或延后还款责任。
破产重组与和解制度:《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个人破产重组及和解程序,债务人可通过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或和解,对包括房贷在内的债务进行统一安排,从而有可能实现保留房产的同时调整还贷方案。
执行异议与执行和解:在面临强制执行阶段时,《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被执行人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同时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即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重新设定还款条件以保住房产。
抵押权实现方式:《民法典》第391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确实无力偿还贷款时,可尝试与银行协商以抵押房产的部分价值抵债,而非直接丧失全部产权。
总结:针对用户提出的“断供保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包括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免责、破产重组与和解、执行异议与执行和解以及灵活处理抵押权等方式。然而,具体适用哪种策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与贷款银行沟通并可能需要借助专业法律服务,力求在保护住房权益的同时,妥善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