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合法地申请停止供应保障性住房(即“断供保房”),以及申请的具体程序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因此,申请断供保房的前提是申请人已经获得了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申请人与政府或相关机构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或购买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购房款,可能构成违约,从而导致政府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17号)的规定,政府有权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果申请人违反了相关政策或规定,如将保障性住房用于非居住用途、转租或转让,政府有权依法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申请人与政府之间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申请人必须遵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申请人对政府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断供保房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包括合同约定、政策规定、法院裁决等。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