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似乎在询问关于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贷款(即“弃房断供”)的行为,在成都市的具体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此行为涉及到个人信用记录、法律责任以及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同义务等多方面的问题。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该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停止支付房贷属于违反购房贷款合同的行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财产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和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房产以偿还贷款。
信用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停止还款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可能会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
诉讼风险: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款而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及相应利息、罚息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判决并执行相关财产以清偿债务。
协商解决途径:在面临经济困难无法继续还贷的情况下,建议首先与贷款银行沟通,寻求调整还款计划的可能性,如延长还款期限或暂时减少月供金额等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也提到,“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综上所述,弃房断供不仅是违约行为,还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和个人信用风险,建议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